截止2022年8月31日,我校有120名研究生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,根据《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第(一)款规定,经2022年度上海大学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上述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120名研究生予以退学(予以退学研究生名单附后),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研究生学籍。
研究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,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/uploads/file/20221205/20221205030202_40360.pdf
上一条:海外学习|欧洲五所高校春季交换项目开放申请 下一条:沃顿上海中心将落户上海大学,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顺利举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