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- 论坛活动 - 正文

上大内〔2022〕170号-关于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120名研究生予以退学的决定

创建时间:  2022/12/05  叶琼贤   浏览次数:   

截止2022831日,我校有120名研究生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,根据《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第(一)款规定,经2022年度上海大学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上述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120名研究生予以退学(予以退学研究生名单附后),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研究生学籍。

研究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,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


/uploads/file/20221205/20221205030202_40360.pdf


上一条:海外学习|欧洲五所高校春季交换项目开放申请

下一条:沃顿上海中心将落户上海大学,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顺利举行